4月7日,湖北省见义勇为英雄先进表彰大会在武汉召开,会上宣读了湖北省人民政府《关于表彰湖北省见义勇为英雄及先进(群体)的决定》,崇阳县天城镇陈洪强荣获“湖北省见义勇为先进”称号。今天,让我们来了解陈洪强老人的救人故事。
(图为2017年崇阳县综治委授予陈洪强“崇阳县见义勇为先进个人”称号)
事情发生在2017年6月23日,崇阳连下了几个小时的大暴雨,县中医院旁地势低洼的南河村,洪涝汹涌。下午5点20分,9岁男孩小傲走到一露天下水道口洗凉鞋时,不慎被湍急漩涡吸卷进去,瞬间消失在奔涌的下水道里。正在一楼帮人排涝的陈洪强老人,闻声飞奔而来,但小傲早被水冲走。陈洪强转身找来一根撬杠,迅速跑到离落水点约20米的第二个下水道边,用力打开井盖,跳进下水道里,顺着水流摸索数十米,仍没找到小孩。
陈洪强告诉记者,当时小孩掉进水里,旁边的群众都说这个小孩没救了,但是他当时一心想的就是,不论生死一定要把这个小孩救起来。
在仔细察看小区下水道布设后,抱着最后一线希望,陈洪强一个人跑到离落水点约190米的管道下游,咬牙拧开另一个90度弯道的下水道井盖,再次跳进下水井里。他屏住呼吸,半跪着身子,在湍急而污浊的洪水里匍匐爬行,艰难摸索。十多分钟后,终于摸到了一只已被浸泡得冰凉的小手,他急忙抱起这个困卡在大河道注入口的孩子,挽救了一条鲜活的生命。事后,孩子的妈妈登门向陈洪强表示感谢。
陈洪强见义勇为的行为,小区群众都交口称赞。“老陈不顾个人安危把小孩救起来,这种见义勇为的精神,值得我们每个人学习,他是我们学习的榜样,是我们小区的平民英雄。”小区居民冯大鸣说道。
2017年7月,陈洪强被授予“崇阳县见义勇为先进个人”称号,2020年1月,被授予“咸宁市见义勇为先进个人”称号。
全媒体记者:王勃 汪姣
编辑:付波
编审:熊晓辉
终审:全宗海