苏区的政权建设
(一)崇阳苏区政权的发展变化
1928年8月至1929年春,中共东堡、老虎洞、小山界、高枧等农村支部和中共崇阳县特支相继成立;1929年12月至1931年5月,东流、河山、东堡相继建立了乡苏维埃政府;1930年4月,金紫区、洪下区苏维埃政府成立,当年5月在三山洪家湾召开工农代表大会,选举产生了崇阳县苏维埃政府,崇阳的工农劳苦大众第一次有了由自己当家作主的政权机构。
随后,在中共崇阳县委和县苏维埃政府的领导下,方山、梓木港、杨林等区苏维埃政府成立。至1932年12月,全县建立了6个区、33个乡苏维埃政权,主要分布在大药姑山周边的地区。
1933年1月至1934年11月,湘鄂边、修武崇通、咸蒲崇通三个边界县的苏维埃政府相继成立,崇阳苏区面积持续扩大。
1933年2月至7月,崇阳境内的小沙坪区革命委员会、苏维埃政府相继成立,下辖东港、正源、团尖、金家边、界头尖、黄泥坪、港口、小沙坪、雨山9个乡苏维埃政府。1934年9月,金塘区苏维埃政府在金塘铺成立,下辖下龟背、上龟背、山羊坑、界上、青苔、仰山殿、黄沙、小山、东山、义源、高枧、石咀、泉山、桃花、金塘、石店、大源、甘羡、寒泉等20个乡苏维埃政府。期间,老胡洞区、乡苏维埃政府划归修武崇通县苏区管辖。
1933年1月湘鄂边县革命委员会成立后,加快了八斗山周边地区的苏维埃政权建设。崇阳境内原三山源为中心的苏区中,除洪下区全部、金紫区个别乡苏区失陷外,其他区、乡苏维埃政权不仅得到了巩固,而且苏区面积扩大。同年10月,湘鄂边县苏维埃政府正式成立后,又新增了东关区及其下辖的5个乡苏维埃政府,由梓木港区改名的河东区也新增了荆竹乡苏维埃政府。
1933年9月咸蒲崇通苏维埃政府成立的同时,崇阳境内的小黄沙区苏维埃政府建立,下辖长坑、茅井、板坑、黑桥、泉口5个乡苏维埃政府。
至1935年2月,全县共建立有12个区、73个乡苏维埃政权,分布在崇阳周边山区,面积达1436平方公里,占全县版图面积的73%。各级苏维埃政权的建立,为领导苏区人民巩固和发展苏区,加强地方武装建设、经济建设以及文化、教育、卫生建设等发挥了极其重要的作用。
(二)苏维埃政权的设置与职能
1931年,中央颁布了《苏维埃政权组织法》。《组织法》规定:县苏维埃政府常务委员会之下,设组织秘书处及各种执法委员会,即:①主席;②赤卫委员会;③财务委员会;④经济委员会;⑤土地委员会;⑥粮食委员会;⑦肃反委员会;⑧裁判委员会;⑨市政委员会;⑩卫生委员会;@文化委员会。1932年初,将11个执法委员会改为财政、粮食、土地、劳动、工农检查、裁判、内务、文化8个部。到1933年10月,湘鄂赣省第三次工农兵代表大会决定县苏维埃政府下属8个部,撤销粮食部,增设国民经济部,改文化部为教育部,余者仍按原设置不变。区苏维埃政府执行委员会由7至9人组成,常务委员7人,内设主席1人,另设财经、土地、粮食、军事、裁判、文化等部,有的苏区还增设保卫局(队)和土地分配工作委员会。乡苏维埃政府执行委员会由5至7人组成,内设常务委员3人,组织机构与区苏维埃政府基本相同。有的乡苏区范围较大,为了加强管理,以若干村为单位,还成立村苏维埃政府。村苏维埃只设主席、秘书、土地委员,主要执行乡苏维埃政府的命令和决议,管理日常事务。
1931年8月,中共鄂东南特委大会通过的《日常工作计划决议案》指出:“过去苏维埃所辖范围太大,从县到村四级苏区,依过去的工作经验,是不便于工作开展的。现为工作灵便起见,将区苏所辖区域缩小……”崇阳县苏维埃政府根据中共鄂东南特委的指示和本县的实际情况,决定取消村苏,保留县、区、乡三级政权。
各级苏维埃政府的职能主要为:①领导农民进行土地革命,彻底摧毁封建地主的垄断经济,实行耕者有其田;②对土豪劣绅、反革命分子实行专政,保卫新生政权;③认真执行党的各项经济政策,活跃苏区经济,提高人民生活水平;④动员青壮年参军参战,开展拥红扩红运动,建立地方武装,保卫苏区;⑤没收土豪劣绅、封建地主的财产,兴办公益事业,等等。
为了使苏维埃政权永远保持人民政权的性质,充分行使人民政权的职能,真正成为动员、组织和领导群众进行革命战争的机构,按照《组织法》规定:县工农兵苏维埃政府执行委员会为最高立法、行政管理机关,县工农兵苏维埃代表大会每年召开一次,执行委员会的领导成员由工农兵代表大会选举产生,执委每届任期1年,可以连选连任。
在实行民主监督上,崇阳县各级苏维埃政府定期召开群众大会,报告政府对各项决议的执行情况,并广泛征求群众意见,以利改进政府的工作。发动群众对政府进行监督,揭发检举工作人员中的官僚主义、脱离群众、办事迟缓、贪污腐化等问题,清除混进政府队伍中的阶级异己分子、腐化变质分子,并吸收工农积极分子参政管理,使人民政府真正成为代表广大工农群众利益的政府。
(三)巩固各级苏维埃政权的措施
1932年后,中共湘鄂赣省委、省苏维埃政府多次作出改造苏维埃的指示,要求坚决清除各级苏维埃政权中的富农、地主残余分子以及贪污、腐化、浪漫、官僚分子,宣布他们的罪行,发动群众处罚,直至组织法庭审判;彻底改进工作方式,及时指导下级工作;实行集体分工,健全各部工作;加强无产阶级对苏维埃的领导,在开展各种斗争中改造苏维埃政权;选举工人、雇农、贫农、积极可靠的中农充当苏维埃要员;建立工农检查委员会,实行群众监督,苏维埃工作人员应向群众报告工作,公开财政。
在巩固和发展苏区政权过程中,崇阳县苏维埃政府针对存在的问题采取了系列措施。一是制订和执行严格的组织纪律。1930年5月县苏维埃政府成立时,就制订了凡苏区干部和群众必须执行:“真心努力革命,牺牲个人一切,信仰共产主义,实行阶级斗争,绝对服从命令,永不违犯纪律”的规定。如有违犯,均要严厉制裁。二是清除坏人,纯洁革命队伍。对打入苏维埃内部篡夺部分权利的敌对分子或其代理人,坚决清理、处置,及时改组。三是不断充实改造政权机构。县苏维埃政府成立后,因“肃反”、调动等原因,职位空缺不少,为使苏维埃的正常工作不受影响,及时从下级机关选调优秀干部充实进来,或召开工农兵代表大会,选出新的领导人员。
由于全县各级苏维埃政权得到不断改造、整顿,有了一批坚强的领导骨干,在敌人第四次“围剿”的前后两年中,崇阳苏区政府坚持顽强的战斗,克服了多重困难,不仅巩固了政权,而且扩大了苏区的面积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