咸宁新闻网讯8日下午5时左右,崇阳实验小学一7岁男童可可(化名)被人绑架,对方要求其家长拿3万元赎人。崇阳警方接到报案后,立即成立专班破案。9日凌晨,犯罪嫌疑人谭某、杨某被警方抓获,可可被成功解救。
6月8日下午5时43分,崇阳县公安局刑警大队接报警称:该县实验小学二(6)班学生可可(男,7岁)被人绑架,对方要求其家长拿3万元人民币后放人。
鉴于案情重大,刑侦大队抽调精干警力组成侦查专班开展工作。专班在调取实验小学附近的监控录像资料后,确定了犯罪嫌疑人的衣着体貌特征。随后布置警力设卡盘查,以防嫌疑人外逃,并告诉可可家长如何与犯罪嫌疑人周旋,确保可可人身安全。
9日凌晨零时许,可可母亲再次接到绑架者电话,要求其将钱送到该县天城镇“同一首歌”歌厅不远的一栋楼房里。可可母亲将这一案情及时反馈给警方,并按照对方要求,把钱送到指定地点。警方随即布控,将前来拿钱的两名犯罪嫌疑人当场抓获。
经突审,犯罪嫌疑人谭某(男,1992年3月22日出生,崇阳县白霓镇白霓村人)、杨某(男,1995年2月12日,崇阳县路口镇雨山村人)交待:6月7日,他们入住天城镇金港宾馆,两人正在为缺钱用发愁时,刚好看到电视上正在播放一起绑架案,两人便临时起意,决定一起到街上去绑架没有父母陪伴、穿着较好的小孩子弄点钱。
8日下午,杨某和谭某相约上街,沿途寻找符合条件的绑架对象。在该县实验小学附近,两人盯上了放学后独自一人回家的可可。遂上前谎称是可可的母亲让他们来接他回家,听信谎言的可可被杨某和谭某二人带到了金港宾馆。到了宾馆后,杨某和谭某从可可处得知了可可母亲的电话,并打电话给可可母亲,要她拿三万元钱来领人。
杨某和谭某两人随后选中在该县“同一首歌”歌厅不远的一栋楼房处进行交易。踩好点后,谭某就打电话给可可母亲,要其将钱送到指定的地点赎人。就在两名绑架者带着可可前来拿钱时,被守候在附近的民警一举抓获,可可被成功解救。(通讯员甘明强)